学报编辑部档案管理制度
档案工作是一个单位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,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。为加强学报档案建设,使档案管理更加科学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和《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精神,结合学报实际,特制定本规范。
1.档案管理按照集中统一的原则,由专人负责管理。
2.采取有效措施,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,同时,注重开发利用,充分发挥档案的凭证作用和参考作用,更好地为学报服务。
3.学报编辑要严格遵守档案法规,明确档案的重要性,将自己经手处理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及时交付编辑部档案员,并由档案员按时送交学校档案馆进行保存。
4.档案收集整理的主要范围是:
(1)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出版工作的文件。
(2)行业协会、学会关于出版工作的文件和其他出版物。
(3)校党委、行政有关学报编辑、出版的重要文件和报告。
(4)学报编辑部制定的规划、计划、总结、编委会纪要、编务会纪要和政治学习、业务学习记录。
(5)各项规章制度、值班日志、出版合同、协议书、业务请示及批复。
(6)出版印刷许可证、登记表和年检记录。
(7)作者原稿、审稿单、校对单、学报样品及学报封二封三的电子版,上述纸质版按学校档案管理要求上交档案馆存档。
(8)获得市级、省级、国家级奖励的资料。
(9)其他方面需要保存的材料。
《通化师范学院学报》编辑部
2003年11月10日制订
2021年4月27日第一次修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