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通化师范学院学报》政务公开实施办法
根据全国教育工会《关于在全国推行校务公开的意见》《吉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》《通化师范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》的精神,为进一步改进部门工作作风,提高工作效能,加强群众监督,进一步推进通化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政务公开工作,特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一、指导思想
通化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: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。以公开、公正、合法、真实、便民,增强工作的透明度,提高学报编辑部依法办刊水平,增强学报编辑部办刊活力为基本要求,通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,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机制,增强部门职工的民主意识和服务意识,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,密切党群、干群关系,推进学报编辑部党风廉政建设、民主政治建设,促进学报编辑部的改革、发展和稳定。
二、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
1.依法原则。凡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向社会公开的,必须依法公开。
2真实准确原则。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。
3.注重实效原则。政务公开应从实际出发,突出重点,讲求实效,不搞形式主义。
4.利于监督原则。便于群众知情,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。
三、政务公开的范围
按《通化师范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》的要求,除国家新闻出版政策有保密规定的以外,均应在一定范围或向社会公开,政务公开逐步从办事层面公开向决策领域公开推进,学报编辑部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应以适当方式实行公开。
四、政务公开的内容
1.《通化师范学院学报》办刊宗旨、办刊原则、办刊程序;
2.《通化师范学院学报》办刊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办刊计划;
3.学报编辑部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教育方针、政策情况;
4.期刊出版的有关行业法规,依法办刊情况;
5.深化改革、提高办刊质量情况;
6.部门财务预算和执行情况,经费收支及使用情况,物资采购情况;
7.部门廉洁从政及自律情况;
8.对作者来信、来访的态度及处理情况。
五、政务公开的方式
1.利用学报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将有关公开项目进行公开;
2.利用校园网将有关公开项目校内公开;
3.利用学报将有关公开项目公开;
4.利用文件或电子邮件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开;
5.在不同范围的会上公开。
《通化师范学院学报》编辑部
2021年4月13日制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