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高句丽•渤海历史文化研究”特色栏目刊稿规定
鉴于有关高句丽、渤海问题研究在国际、国内日益敏感,其涉及的民族、疆域、政策导向等诸多问题,极难把握,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《图书、期刊、音像制品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》《通化师范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》《通化师范学院学报重大选题备案制度》等规定,结合学报工作实际,制定“高句丽•渤海历史文化研究”特色栏目刊稿规定。
一、刊稿原则
实行精品化原则,保证发文质量。
二、稿件内容规范
1.违背党的外交方针、政策的稿件不予刊发。
2.违背国家宣传纪律,涉及党和国家曾任和现任主要领导人的未公开发表的讲话、意见、批示的稿件不予刊发。
3.政治倾向性有偏颇和政治站位不适当的稿件不予刊发。
4.泄露党和国家机密的稿件不予刊发。
5.涉及敏感的历史、民族、疆域和宗教问题的稿件不予刊发。
6.涉及朝鲜、韩国、日本、俄罗斯等国的敏感问题,易引起国际争端的稿件不予刊发。
7.其他不符合学术规范的稿件不予刊发。
三、审稿及备案流程
1.稿件经过政审后,才能进入正常审稿流程;严格按照《通化师范学院学报“三审三校”工作细则》执行;校内稿件必须聘请校外专家审读。
2.由责任编辑对“高句丽•渤海历史文化研究”栏目文章进行初审。
3.聘请三位外审专家(专家人员见附件)进行评审、并提交主编终审。
4.对通过终审的“高句丽•渤海历史文化研究”栏目文章由责任编辑整理出责任编辑审稿签、外审专家审读意见和审稿签、主编审稿签、原稿、排版稿,并将整理好的文件交给编辑部主任。
5.由编辑部主任填写《吉林省新闻出版局重大备案类选题文稿送审表》《期刊重大选题备案申报表》内相关内容,编辑部主任签字后报送,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。
6.重大选题备案材料一式三份,报送吉林省委宣传部出版处和学校宣传部各一份,学报编辑部存档一份。
7.每次申报重大选题备案的“高句丽•渤海历史文化研究”栏目文章不超过2篇。
8.申请重大选题备案的“高句丽•渤海历史文化研究”栏目文章,需经吉林省委宣传部出版处批准后方可出版发行。
附:“高句丽•渤海历史文化研究”栏目政审专家
《通化师范学院学报》编辑部
2018年11月13日(制订)
2021年4月26日(修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