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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通化师范学院学报》编辑职业道德规范

2021-12-27 19:43:1  点击:0

《通化师范学院学报》编辑职业道德规范

第一条 遵守宪法和法规,坚持“二为”方针

编辑应遵守宪法和法规,遵守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》,追求更高的道德情操;坚持为人民服务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宗旨,以诚信为本,做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新时代社会主义工作者

第二条 增强政治意识,坚持正确导向

编辑在办刊中应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牢记全党全国工作大局,唱响社会主义主旋律,坚持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,维护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,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、开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提供舆论引导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。

第三条 廉洁自律,反对学术腐败

编辑应加深对学术腐败的认识,永远保持拒腐防变的清醒头脑,自觉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,坦诚接受社会监督;应克己奉公,自律、自尊、自强,严守学术道德,防止商业社会不良风气侵袭学术的神圣领域,杜绝关系稿、人情稿、条子稿、提职稿、有偿稿。编辑要珍惜手中的发稿权,秉持学术良知、维护学术尊严的权利,绝不可为学术赝品、学术次品提供便利。

第四条 坚持学术规范,倡导优良学风

编辑要做执行学术规范的模范,遵循学术发展的自身规律,鼓励理论创新,扶植学术新人,不能降低用稿的学术水准,不能违反审稿用稿的程序和规则。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学术剽窃,排斥学术赝品,清除学术泡沫,传播优秀成果,倡导优良学风,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传播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做贡献。

第五条 爱岗敬业,打造学术精品

编辑要养成敬业、乐业、创业的品格,追求卓越,精益求精;打选学术精品,为社会奉献优质的精神食粮。

第六条 维护知识产权,推动学术繁荣

编辑应增强办刊的现代意识、法律意识,学习贯彻著作权法,捍卫作者和编辑部的合法权益,维护知识产权,保护自主创新,充分调动作者、编者的积极性,从制度上保障理论创新和学术繁荣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通化师范学院学报》编辑部

2018年5月26日制订

2021年4月13日第一次修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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